1.加强决策管理
为保证知识产权阳光基金的良好运行,应当加强决策管理,保证运营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。具体的来说,需设立决策委员会,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和评定,保证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范性、完整性和详细性,在必要的时候政府部门需要加以介入,参与相关决策的制定和管理,以此来保证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,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对知识产权融资的创新作用。
2.深化专业服务
积极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,例如知识产权价值分析认定服务、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以及知识产权交易、处置服务等等,保证服务的深化和专业性,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运行奠定良好的服务基础。此外,应当保证知识产权基金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对接,保证基金运营和专业服务的对接,相辅相成、相互补充,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资本化、证券化和金融化,促进知识产权融资创新,从而更好的解决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困难的问题。
3.强化监督管理
强化监督管理是保证知识产权阳光基金健康发展的基础,在运营管理的过程中,必须要保证基金的专项专用,不能允许任何部门或单位对基金进行挪用或截留。对于出资人来说,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来审核基金使用情况,同时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金使用的审核。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基金使用情况报告给出资人,严厉杜绝贷款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基金的行为,保证基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完善性。
综上所述,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属于知识产权融资创新的一种形式,是可以很好地解决知识产权融资困难的创新工具,能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,通过支持银行证券、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,拓展企业运用知识产权途径,实现知识产权金融化、资本化、证券化,对于解决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和融资困难的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。本文研究了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设立问题,旨在规范知识产权阳光基金的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