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墩难求的冰墩墩,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,也同时受到专利、商标和版权的保护。冰墩墩既穿着晶莹透明的“冰糖外壳”,也戴着严密无形的“知识产权保护罩”。
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,在体育产业发展中发挥核心推动作用。根据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》,2022年1月至3月,要充分调配行政力量,全面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。
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依据
我国现已初步确立了较为完善的奥林匹克标志法律保护体系,总体上可以分为三种保护模式,即知识产权保护、专用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。涉及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、著作权法、商标法、专利法、反不正当竞争法、广告法、电子商务法、特殊标志管理条例。其中,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作为奥林匹克标志的专门规范,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进行了最为详细的规定,是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保护的主要参考规范。
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情形
1、未经授权,不得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
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、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商业广告、商业营销、商业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经许可的合法使用人,应当严格按照许可授权范围规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
2、未经授权,不得使用奥运会专有名称、格言作为商业广告文案
除了标志、徽记,奥运会专有名称与格言也是须经授权才能商用的专有权益。这就意味着,在设计广告文案时,非奥运会赞助商需要避免使用与奥运有关的词汇或专有名词。
3、未经授权,不得利用奥运元素进行“隐性营销”
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、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,不得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,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其他支持关系,误导消费者。
常见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例
在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,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是一项重要内容。截至目前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。从查办的案件情况看,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:
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,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二是未经权利人许可,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三是未经权利人许可,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。
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,是对每一位奋勇拼搏的运动员最大的尊重,是对每一个奥运创新科技的最佳激励,是对每一场精彩激烈的赛事最好的推广与传播,也是对“更快、更高、更强、更团结”奥林匹克精神的诠释与保障。
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发展中发挥核心推动作用,没有知识产权,即没有现代体育产业。同时,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资产,维护体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,使得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为体育产业起到保驾护航作用。